(通讯员钟晓丹)保健养生,是当下不少人的追求。而当“保健养生”遇上“闲钱投资”,更能戳中一些手拿退休金的老年人的心窝。于是,就有人盯上了这“商机”,借着推销保健品的名义诱惑老年人“入局”。退休老人乔伯就拿出20万元积蓄投资保健品,结果当初商家承诺的60万元回报却迟迟没兑现。近日,广州天河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承诺60万元回报仅收回1万元
退休后的乔伯长期热衷购买保健养生产品。某一天,他从某健公司员工处了解到,该公司正在招募子公司发起人,投资1万元除能获得保健产品外还能赚3万元,投资回报高达3倍!乔伯听到后心动不已,决定拿出20万元积蓄进行投资。
乔伯与该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乔伯正式成为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联合发起人,享有价值30万元的产品及子公司股权,在子公司顺利成立后可获得3倍回报共计60万元。乔伯在向某健公司转账20万元时附言为“投资某健子公司注资款”。
但在成为“生意搭档”后的两年里,乔伯除了接受某健公司安排两次赴外地接受“干细胞针剂注射”和“基因组检测”(某健公司以此抵扣了30万元产品),并通过介绍客户购买某健公司的保健品获利1万多元以外,《合作协议》中的回报均没有得到兑现。协议约定要成立的子公司也迟迟未见踪影,乔伯遂将某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某健公司返还投资款20万元。
对此,某健公司辩称,双方签订的是产品供应合同,乔伯所付20万元是货款而非投资款,某健公司已根据《合作协议》为乔伯提供了折合价值30万元的“干细胞注射”和“基因组检测”服务,只有产品未被使用或有质量问题才能退款;另外子公司是因人员未招齐才无法成立,因此乔伯的情况不符合退款要求。
法院判决退还投资款项
天河法院审理认为,乔伯与某健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约定了乔伯是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联合发起人,但未明确协议中所涉产品的具体内容,某健公司单方确认产品内容存在不妥。反之,协议中所涉某市子公司至今未成立,即协议约定的合作事宜并未实现,乔伯诉请某健公司退款有理有据,据此依法判决某健公司退还乔伯18.9万元。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不要盲目相信以高额回报为噱头的投资理财产品,在进行大额理财、大额投资前,建议三思而行,并和家人沟通商量,以免落入“投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