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邮箱:1527511756@qq.com
当前位置:时空热线 >> 新闻>>正文内容

特殊医用配方食品标识新规:产品标签不得使用婴儿或病患形象

2022年11月09日 来源:人民网

(记者孙博洋)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禁止使用“特效”“治疗”“母爱”“母乳化”等词语。

据了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征求意见稿》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或者绝对化语言。同时,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标志。

在产品名称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产品名称由商品名称、通用名称组成。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产品名称,且商品名称不应与已批准的特医食品、保健食品、药品的商品名称相同。

《征求意见稿》要求,配料表中各种配料的名称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有关规定标示具体名称。营养成分表以“方框表”的形式标示每100g(克)/每100mL(毫升)以及每100kJ(千焦)产品中的能量(kJ)、营养素和可选择成分的含量;也可同时标示每100kcal产品的量。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的禁止性要求,如涉及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全效”“优效”等;涉及预防、治疗疾病或者加速康复的词语,如“缓适”“优术”“治疗”“速康”“灵康”“愈”等;涉及保健功能的词语,如“强壮”等;婴儿或者病患的形象作为标签图案,以及“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等。

责任编辑:蔡媛媛
相关推荐
最高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共批捕7594人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7件,分别是:汪某、唐某等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刘某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陈某等人诈骗案,房某亮诈骗案,张某诈骗案,杨某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详细]

特殊医用配方食品标识新规:产品标签不得使用婴儿或病患形象

《征求意见稿》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说明书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内容或者绝对化语言。同时,特医食品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特医食品专属...[详细]

商务部:第五届进博会筹备工作基本就绪

在今天(10月27日)商务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说,第五届进博会目前企业展、虹桥论坛、国家展、人文交流和配套活动等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详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