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11月15日发布通告,在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中,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单位检验,标示为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等7批次化妆品,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7批次化妆品涉3批次清痘霜、4批次染发膏等,检出的禁用原料包括西咪替丁、克林霉素、邻氨基苯酚、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等。通报显示,含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企业及产品名称分别为:标示为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检出西咪替丁;汕头市雅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希格祛痘精华液”检出克林霉素;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检出邻氨基苯酚;广州市美度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美度MEIDU染发膏(栗棕色)”检出2-氯对苯二胺硫酸盐。
其中,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温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方为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在检出禁用原料的同时,还存在产品成分比对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已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7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记者孟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