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讯 此前,黄石市鸿泰公共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石鸿泰),以其运营的纯电动公交车出现电池等质量问题为由起诉亚星客车(股票代码:SH600213)事件,从而引发关注。黄石鸿泰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亚星客车无偿更换车辆和零部件,无偿履行质保义务,并赔偿黄石市鸿停运损失302.01万元。
一审判决后,黄石鸿泰和亚星客车均不服判决并提起上诉,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上述判决,并发回重审。重审一审判决结果为:亚星客车赔偿黄石鸿泰80万元;案件受理费30961元,由黄石鸿泰负担22961元,亚星客车负担8000元。而后,双方依旧不服判决,再次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9月15日晚,据亚星客车最新发布的公告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据悉,亚星客车电动公交车的电池供应商为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春兰)、亿纬锂能和沃特玛电池。亚星客车之前的公告也显示,公司采购的江苏春兰电池,因质量问题影响终端客户运营。因此,亚星客车诉请江苏春兰赔偿损失3381.28万元,目前案件仍处于“尚未判决”阶段。
与此同时,9月15日晚亚星客车的另外一份公告却显示,亚星客车因修理合同纠纷被江苏春兰向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为亚星客车给付江苏春兰维修和配件费606.3万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后,亚星客车继续提起上诉。
对上述两起官司,亚星客车均表示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