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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讯(记者 张润琪)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规定,目录之内的车型、产品不得在北京市销售。
公告显示,此次删除原因涉及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企业主动申请、3C证书暂停等,共134批次产品。商标涉及“华雁”铅酸蓄电池、“立马”铅酸蓄电池、“爱玛”锂电池、“绿能”铅酸蓄电池、“新日”铅酸蓄电池、“台铃”锂电池、“小刀”锂电池、“小鸟”铅酸蓄电池、“小牛”锂电池、“雅迪”锂电池及铅酸蓄电池等。
邹澜日前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以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金融管理部门的这一表态,回应了社会关切,也进一步将存量房...[详细]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删除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公告(第34批)。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编制管理规程》规定,目录之内的车型、产品不得在北...[详细]
中药上市公司陆续披露了半年度业绩预告。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截至7月19日,A股共26家中药上市公司披露了半年度业绩预告,其中18家公司预增、略增或扭亏,预喜率近七成;8家公司预减、略...[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