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作者:邹俊涛
财联社3月8日讯(记者 邹俊涛)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家险企宣布不行使次级债赎回权,引发业内讨论。
2月28日,百年人寿公告,对赎回选择权即将生效的“19百年人寿”,不行使赎回权;2月29日,珠江人寿也公告,对赎回选择权即将生效的“19珠江人寿01”,不行使赎回权。业内分析指出,险企不赎回次级债的直接原因是其偿付能力不达标。
值得关注的是,珠江人寿的“19珠江人寿02”、“19珠江人寿03”等多只债券即将面临是否行使赎回权问题。
不赎回债券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否是偿付能力压力所致?后续其他同类债券是否同样选择不赎回?3月8日,财联社记者就上述市场关心问题采访珠江人寿,并得到回应。
珠江人寿回应外界质疑称 “偿付能力可控”
据了解,“19百年人寿”和“19珠江人寿01”均为资本补充债券,属于保险公司次级债,期限都为“5+5年”,发行期满5年,发行方拥有一次选择赎回权,但是否赎回主要看保险公司自己选择。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保险公司大都会选择赎回,一方面是为了保持公司信用;另一方面,近几年市场利率下行,赎回后续新发债显然更省成本。
从近期赎回情况看,英大财险、太保财险、人保集团、太保寿险、农银人寿等都在2023年赎回了2018年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券。从发债融资成本看,以债市基准的10年期国债利率今年已跌破2.5%,2018年时则处于3.5%—4%区间。
此次之所以选择不赎回“19珠江人寿01”,珠江人寿回应称,“根据公司经营战略规划,暂不赎回债券”。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百年人寿宣布对 “19百年人寿”不行使赎回权后,第三方机构信堡投研指出,背后直接原因就是偿付能力不达标。该机构指出,以2023年一季度数据简单测算,行使赎回权后,百年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下降至95%左右,低于监管标准。
同样问题是否也出现在珠江人寿身上?据了解,珠江人寿的偿付能力报告只披露到2021年第四季度,此后不再公布偿付能力指标数据。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珠江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04.04%及52.02%,当时已经逼近监管“红线”。
此外,据央行、保监会共同发布的《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规定,发行资本补充债券要求保险公司近一季度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当前公司偿付能力情况究竟如何?珠江人寿向记者表示,“目前,公司流动性资产及储备充足,流动性风险较小,偿付能力风险可控”。
后续其他债券是否赎回依旧充满悬念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珠江人寿在2019年曾发行过3期资本补充债券,总额31.5亿元。“19珠江人寿01”为18亿元,“19珠江人寿02”为8.25亿,“19珠江人寿03”为5亿。发行时间分别为2019年3月、6月和9月。
从时间上看,“19珠江人寿02”和“19珠江人寿03”两期债券也将很快将到期满5年,到期后珠江人寿是否选择赎回?珠江人寿并未回应相关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三期资本补充债券的票面利率均为6.25%。据珠江人寿近期公告,“19珠江人寿01”未赎回部分债券利率为7.25%。
此外,珠江人寿还在2020年3月发行“20珠江人寿01”资本补充债券,发行量为3.5亿元,票面利率同样为6.25%,也将于明年年初到期满5年。
官方资料显示,珠江人寿成立于2012年9月,由广东珠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韩建投资有限公司、广东新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合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珠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等7家股东共同投资的综合性寿险公司,注册资本金67亿元。
2022年4月,珠江人寿因“踩雷”房地产,被评级机构列入负面观察名单。根据联合资信出具的珠江人寿信用评级报告,截至2021年末,珠江人寿不动产投资规模为221.40亿,占总投资规模的26%,合计房地产风险敞口为280.67亿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除了珠江人寿和百年人寿以外,中国人寿、平安财险、中英人寿、泰康养老、太平财险也均在2019年发行过资本补充债。目前,百年人寿和珠江人寿已明确表示不赎回,中国人寿和平安财险已公告选择赎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