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晚间,天安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与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龙光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天安新材表示:“此举为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防范因房地产市场调整产生的下游客户流动性危机带来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
根据公告,经双方协商一致,结合抵债资产实际状况及现行市场价格标准,债务重组人以其开发建设的已建成和在建商品房(含住宅、公寓、商办用房、停车位等)合计金额8314.91万元(已含增值税),用以抵偿其所欠付公司的工程款项合计8082.94万元,差额231.97万元由公司以现金方式结付。
根据天安新材2023年三季报,截至三季度末,天安新材应收账款为5.23亿元,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比重为60.60%。
天安新材方面表示:“实施债务重组,对公司目前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企用房产项目抵偿债务,不仅有利于降低供应链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还有利于改善房企的流动性。”
IPG中国区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作为一家装饰材料上市公司,天安新材降低应收账款风险,还需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采取灵活的结算方式等。同时,装饰材料公司也可以通过多元化渠道降低对大客户的依赖度,从而降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