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专栏文章《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文章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的基本方针,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金融稳定工作体制机制,有序处置化解了一批影响大、带有紧迫性、全局性的突出风险点,有力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
文中具体谈到了四个方面,包括稳妥处置高风险集团和高风险金融机构、全面清理整顿金融秩序、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建设完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
其中,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方面,文章提到,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持续引导实际利率和首付比例下行,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支持地方政府稳妥化解债务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融资平台平等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置换等方式,分类施策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严控增量债务,并完善常态化的融资平台金融债务监测机制。
文章指出,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整体收敛、总体可控。2023年二季度末,我国金融业机构总资产449.21万亿元,其中银行业机构总资产406.25万亿元,资产占比超过九成。银行业占主体地位,银行稳则金融稳。从中国人民银行按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评级的结果看,2023年第二季度全国近4000家商业银行中,绝大部分银行处在安全边界内;高风险银行数量仅300余家,资产占全部银行的不到2%。资产占比70%左右的24家大型银行评级一直优良,部分银行主要经营指标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发挥了我国金融体系“压舱石”的关键作用。金融机构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截至2023年二季度末,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4.66%、1.62%和206.13%,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8%,证券公司风险覆盖率、平均资本杠杆率分别为255.38%、18.78%,信用风险处于可控水平,损失抵御能力总体较为充足。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强化系统性风险、影子银行和金融科技创新监测分析,健全具有硬约束的早期纠正机制,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强化金融保障体系建设,分类施策、及时处置高风险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切实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